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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印尼某某学校老师拿起铁锤砸烂30部学生手机,一段视频引起热议,网友褒贬不一,此事件很有争议性。
有人拍手叫好,视频曝光后立即引发网友论战,有人认为这样做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留言表示“本来就是学生违规在先,看了视频后真是大快人心!
也有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私有物,学校没有执法权,没有权利破坏别人的财产,认为学校这是犯法的。不少家长觉得学校的做法太过霸道、极端、简单而且粗暴。“好好的手机没必要这样吧,怎么不暂扣手机呢,过半年后再还给学生,校方这样是造成浪费,不应该在学生面前这么做,这砸的可是家长的血汗钱啊,学校的管理方式真的有问题。”
我认为老师的处理方式是不妥当的。且不说学生的家长同不同意,从国家法律角度出发,砸别人手机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手机属于个人财产,老师故意损坏学生财物,是要付刑事责任的。
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么做就不对了,可以没收保管,没必要砸坏手机,处理方式过于偏激,没有哪个学生是愿意服从的。学生拿手机到校是违纪行为,老师砸手机这是违法行为!老师有权实施校纪,但无权故意损坏私有财产,应当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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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讲讲破坏别人财产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老师砸学生手机触犯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法律面前,任何规矩都要让步。不管校方出于何目的,此举已涉嫌违法,更何况,用暴力解决问题本就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校方违反国法,和学生违反校规,孰轻孰重?学生固然有错,但是,用暴力的方法去处理问题不是长久之计,青春期的孩子容易有逆反心理,这只会引发更多的矛盾,用这样子的教育方式别想教导出好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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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带手机进学校的现象已然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它有利有弊,它的利在于方便孩子与家长沟通联系,弊在孩子无心上学。
去年永州一老师喊两学生轮流上讲台自毀手机,湖南省道县教育局通过县委员会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手机是学生自愿砸毁,但政教员熊某的处理方法不妥,学校已对他进行严肃批评,并扣发当月津贴。
国家教育局对这件事的处理方式体现出了对校园暴力的反对态度,否定老师的做法,对老师做了惩罚。
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教育人该用正确的方式。案例里的老师本意是好的,但方法欠妥。
这种教育氛围令人感到惋惜,对待下一代的教育不应以过激的方式,学校要做的是好好开导,而不是你做错了事就简单粗暴地惩罚你。
砸手机虽然比没收手机更有警醒的力度,但并不一定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小孩玩手机这事咋管理是家长和老师都需要好好想办法来解决的问题,小孩自制力差,价值观不成熟,应多用正面引导、树立榜样、转移兴趣之类的方法来教导,而不是采用极端、惩罚的方式,这样才不会对小孩心理教育带来负面影响。